自2019年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各地都出台了自己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则,尽管规则各不相同,但其验收标准都基本参照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16,
自2019年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各地都出台了自己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规则,尽管规则各不相同,但其验收标准都基本参照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16,
该标准是由公安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对于所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都有约束力。其中,对消防验收做了如下规定:
验收内容
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2. 审查资料包括: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以及相关隐蔽工程施工和验收资料;
(c)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d)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
(e)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g) 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h)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特殊消防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意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3.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内容包括:
(a) 对建筑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
(b) 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
(c) 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查测试;
(d) 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核对其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e) 对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进行抽查、测试。
消防改革后,对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包括什么,有一些不解的地方,那么那些文件属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呢?《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生财产的要求和企业标准。
第二章 市场准入
第五条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第九条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机构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综上可以看出,市场准入证明文件是指:强制性认证产品,需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需要提供技术鉴定证书。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非强制性认证产品提供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即可,并未强制要求提供自愿性认证证书。